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和《天津市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批准,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备案,天津土地交易中心负责组织实施编号为津丽(拍)2010-1、津丽(拍)2010-2、津丽(拍)2010-3、津丽(拍)2010-4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开拍卖出让。现就有关拍卖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地块相关情况
各出让地块范围内的树木、供电设施等,受让人可结合规划设计方案保留,对不需要保留的,由受让人自行与有关部门协商解决,并承担所需费用。如地下有构筑物或其他设施,由受让人自行与有关部门协商解决。
二、竞买人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凡欠缴土地出让金的单位及法律、法规和拍卖出让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参加竞买,本次拍卖出让不接受联合竞买。
竞得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不在东丽区的,应在竞得土地后30日内,按照规定在东丽区注册新公司并由新公司签订土地出让合同。
竞买人须交付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到帐期限、竞买报名截止时间、拍卖时间详见附表,具体申请竞买的办法请参阅拍卖出让文件《竞买须知》。
三、获取拍卖出让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津丽(拍)2010-1、津丽(拍)2010-2号地块拍卖公告日期为2010年5月27日至2010年6月16日,自6月7日至2010年6月13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2:30-4:30到天津土地交易中心(和平区曲阜道88号)购买拍卖出让文件。
津丽(拍)2010-3、津丽(拍)2010-4号地块拍卖公告日期为2010年5月27日至2010年6月20日,自6月7日至2010年6月18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2:30-4:30到天津土地交易中心(和平区曲阜道88号)购买拍卖出让文件。
四、拍卖时间和地点
津丽(拍)2010-1、津丽(拍)2010-2号地块拍卖会定于2010年6月17日上午10:20在天津市和平区曲阜道88号天津土地交易市场二楼拍卖大厅举行。
津丽(拍)2010-3、津丽(拍)2010-4号地块拍卖会定于2010年6月22日上午10:00在天津市和平区曲阜道88号天津土地交易市场二楼拍卖大厅举行。
五、拍卖标的竞买增价幅度
本次拍卖标的的增价幅度为10万元或10万元的整数倍。
六、确定竞得人的方式
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七、其他
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拍卖出让文件,以拍卖出让文件为准。
八、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东丽区国土资源分局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22)24990468
东丽区国土资源分局
2010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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