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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6-12 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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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丽区东至规划路、南至么六桥乡政府、西至军粮城街刘台新村、北至规划路征收土地方案公告
东丽区   

2008 12 31 日,天津市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天津市征地管理暂定规定》的有关规定,以津国土房资准〔2008601号批准征收土地4.9268公顷,现将经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单位及建设项目名称、土地用途

1、建设单位:天津市东丽区土地整理中心;

2、建设项目:收购储备;

3、土地用途:工业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位置

东至:规划路;

南至:么六桥乡政府;

西至:军粮城街刘台新村土地;

北至:规划路;

三、征用土地权属、地类、面积

征收军粮城街刘台新村集体土地4.9217公顷(合73.8255亩),么六桥乡政府集体土地0.0051公顷(0.0765亩)具体情况如下:

 

地类名称

征收土地面积(公顷)

刘台新村

么六桥乡政府

耕地

2.6953

0

园地

0.0616

0

林地

0

0

牧草地

0

0

其他农用地

2.1648

0

建设用地

0

0.0051

未利用地

0

0

合计

4.9217

0.0051

四、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及补偿安置方案

本次征收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天津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为82.5万元/公顷,计406.2507万元。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采取货币补偿,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支付方式为转账。

五、青苗和地上附着物依照我市及东丽区有关规定补偿。

    六、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农民和其他权利人在10个工作日内,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它有关证明材料,到指定的地点办理征收土地补偿登记。

 

地址:东丽开发区香港花园2号楼

邮编:300300

联系人:孙会起

联系电话:24985067

特此公告

 

 

 

                      东丽区国土资源分局

                    二〇〇九年六月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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