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件系统  
开始搜索
跳过导航链接
首页
政务公开
新闻中心
国土管理
便民中心
公示公告
政策法规
服务指南
电子信访
2010-4-8 11:12 
   当前位置: 首页 > 土地征用公告收藏此页】 【字体:
2009-47征收土地方案公告
东丽区   

 

201022,天津市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天津市征地管理暂定规定》的有关规定,以津国土房资准函字[2010]117号批准征收土地62.8075公顷,现将经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单位及建设项目名称、土地用途

1、建设单位:天津市东丽城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2、建设项目:天津市东丽城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金钟街挂钩试点项目

3、土地用途: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位置

东:大毕庄村土地;

南:津蓟高速公路;

西:北环铁路;

北:新开河;

三、征用土地权属、地类、面积

征收土地金钟街大毕庄村、金钟街大毕庄村集体土地62.8075公顷(942.1125亩),具体情况如下:

地类名称

征收土地面积(公顷)

耕地

24.5980

园地

0.1091

林地

0

牧草地

0

其他农用地

7.9356

建设用地

24.8580

未利用地

5.3068

合计

62.8075

四、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及补偿安置方案

本次征收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天津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农用地和未利用地为162.00万元/公顷,建设用地为81.00万元/公顷,计8161.3170万元。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采取货币补偿和非货币补偿,其中,货币补偿形式为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支付方式为转账;非货币补偿形式为社会保险、还迁房方式进行安置。

五、征收土地安置人员数量及安置方式

依照天津市规定,本次征收土地安置农业人口701人,其中劳动力231人。农转非701人。采取货币补偿、社会保险、还迁房安置方式进行安置。

六、地上附着物和青苗按照我市相关规定另行补偿。

七、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农民和其他权利人在10个工作日内,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它有关证明材料,到指定的地点办理征收土地补偿登记。

地址:东丽开发区香港花园2号楼

邮编:300300

联系人: 杨 爽

联系电话:24985804

特此公告

                     东丽区国土资源分局

                       2010年4月8

版权所有  天津市国土房管局东丽区国土资源分局   请您纠错
系统维护  天津市国土房管局东丽区国土资源分局   联系我们
    址:天津市东丽开发区香港花园2号楼   邮编:300300
联系电话:022-24985050
备 案 号:津ICP备0500326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