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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4-1 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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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资源科工作职责
        来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天津市土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对土地审批工作进行规范。

资源科工作职责如下:

一、涉及占用非建设用地(农用地、未利用地)的建设项目,在材料齐全的条件下,由我科负责向市国土局申报农用地转用或征收手续。

二、负责协调编制全区范围内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协调编制全区各镇、街、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三、凡国家建设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积极配合用地单位到市国土局办理申报、审批手续,同时积极做好被征地村队的征地补偿工作。

四、协调有关部门负责本区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的编制,申报建设用地计划指标。

五、负责建设用地项目的耕地占补平衡。

六、核发《划拨土地决定书》和《建设用地批准书》。

七、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配合其它科室完成相关工作。

 

 

部门名称:土地资源

部门负责人:张永娜科长

联系电话:24985067

地址:天津市东丽开发区香港花园2号楼

邮编:30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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