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津市土地管理条例》、《天津市取土用地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负责我区黄土资源的管理工作。
黄土资源管理中心职责:
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土资源的保护、监管、合理利用;
二、负责《取土许可证》的审批、发放;
三、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部分填土工程的组织、实施;
四、负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部门名称:黄土资源管理中心
部门负责人:王超主任
联系电话:24985057
地址:天津市东丽开发区香港花园2号楼
邮编:300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