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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2-18 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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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丽区国土资源分局政务信息公开制度
        来源:

 

 

为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推行政务公开,根据行政效能监察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分局实际,制定本制度。公开内容采用公示、报纸、广播、电视、网络以及其它公众媒体公开等形式。

一、政务公开的目的

(一)重大决策在决策前或决策中,要把决策的事项向群众公开,广泛听取群众意见,让群众参与决策,以群众满意不满意、答应不答应为决策依据,并在决策后向群众公开,便于群众监督实施。

(二)将办事依据和办事条件向群众公开,让群众明白哪些事能办,哪些事不能办,防止一些为政不廉者乘机以权谋私,从而纠正单位存在的不正之风。

(三)公开办事程序,让群众了解如何办,这既有利于改变机关工作作风,杜绝少数工作人员办事推诿,借故吃、拿、卡、要、报等以权谋私现象,有利于防止滥用权力行为。

(四)公开办事结果,既有利于群众参政议政,也有利于对政务活动进行有效监督。

(五)公开监督措施。要把制定的监督措施向全社会公开,让人民群众参与监督,要把党内监督、法律监督、群众监督结合起来,充分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对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及其行政执法人员违法违纪行为进行举报。

分局政务公开监督电话:24985050

二、政务公开的内容

(一)重大决策:制定工作计划、决定重大事项、广泛征求干部职工和监督员的意见和建议;

(二)机构设置、行政职能和领导名单;

(三)国土资源管理干部的任免、人员调动、奖惩等重要问题的决定;

(四)国土资源管理相关政策及法律法规;

(五)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专项规划;

(六)征地方案、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七)土地市场建立及招拍挂情况;

(八)办事程序、办事权限、办事时限;

(九)重要业务工作办理情况及办理结果;

(十)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和标准;

(十一)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

(十二)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十三)其它服务事项;

(十四)依法公开的其他信息。

三、政务公开的方式、方法、时间和步骤

需要向社会公开的事项,通过公示、报纸、广播、电视、网络以及其它公众媒体向社会公开,以保证政务公开的覆盖面和影响面,使公开的制度、程序、结果、监督措施及内容家喻户晓。

四、工作要求

1、实行政务公开,必须建立健全监督网络,形成较为完善的监督制约机制。

2、分局机关各科室及直属单位依据行政管理相对人办事方便、行政要求公开透明、行政行为接受监督的基本原则实行政务公开。

3、疏通群众的监督渠道,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通过设立意见箱、举报箱和举报监督电话等方式进行,建立局领导接待日制度,搞好民主评议,使机关和干部职工始终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

4、建立约束机制,要把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结合起来。内部要健全,完善管理,堵塞漏洞;对外聘请社会监督员,随时反馈群众的呼声,对群众提出的意见,要设专人承办,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5、加强对政务公开的领导,分局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由分局局长任组长。日常具体工作由综合办公室负责检查落实。

 

 

 

  

                                                                   东丽区国土资源分局

                                                                     20081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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