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东丽区土地整理中心征收新立街四合庄村集体土地8.4508公顷(126.762亩),东杨场村集体土地0.4418公顷(6.627亩),现就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情况进行公示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位置
东至:汽研中心; 南至:KG青上化肥;
西至:三经路; 北至:汽研中心;
二、征用土地权属、地类、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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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类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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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土地面积(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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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合庄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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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杨场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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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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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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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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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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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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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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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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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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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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牧草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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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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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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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农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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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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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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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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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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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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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利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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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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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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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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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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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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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征收土地补偿及安置方案主要内容
本次征收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天津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为84万元/公顷,计746.9784万元。(合5.6万元/亩,此标准包含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采取货币补偿,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支付方式为转账。
四、提出意见及听证权利
自本公告张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到2009年7月16日为止),被征收土地农民和其他权利人对上述公告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向东丽区国土资源分局提出具体意见。在此期限内可以就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和安置方案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意见或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权利。(对征地补偿标准有争议的,自本告知书张贴之日起15日内,向区人民政府申请协调)
五、本方案在征求意见后,报东丽区人民政府批准组织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的规定,对批准后的《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争议,不影响本方案的组织实施。
地址:东丽开发区香港花园2号楼
邮编:300300
联系人:孙会起
联系电话:24985067
特此公告
二〇〇九年七月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