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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7-9 1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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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至汽研中心、南至KG青上化肥、西至三经路、北至汽研中心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天津市东丽区土地整理中心征收新立街四合庄村集体土地8.4508公顷(126.762亩),东杨场村集体土地0.4418公顷(6.627亩),现就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情况进行公示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位置

东至:汽研中心;     南至:KG青上化肥;

西至:三经路;       北至:汽研中心;

二、征用土地权属、地类、面积

地类名称

征收土地面积(公顷)

四合庄村

东杨场村

耕地

0

0

园地

0

0

林地

0

0

牧草地

0

0

其他农用地

0

0

建设用地

8.4508

0.4418

未利用地

0

0

合计

8.4508

0.4418

三、征收土地补偿及安置方案主要内容

本次征收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天津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为84万元/公顷,计746.9784万元。(合5.6万元/亩,此标准包含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采取货币补偿,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支付方式为转账。

四、提出意见及听证权利

自本公告张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到2009716日为止),被征收土地农民和其他权利人对上述公告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向东丽区国土资源分局提出具体意见。在此期限内可以就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和安置方案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意见或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权利。(对征地补偿标准有争议的,自本告知书张贴之日起15日内,向区人民政府申请协调)

五、本方案在征求意见后,报东丽区人民政府批准组织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的规定,对批准后的《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争议,不影响本方案的组织实施。

地址:东丽开发区香港花园2号楼

邮编:300300

联系人:孙会起

联系电话:24985067

特此公告

 

 

                          〇〇九年七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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